家电下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?
按照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,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,运用财政、贸易政策,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,开发、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、性能可靠、质量保证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,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。主要做法是: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以直补方式对农民购买试点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%的补贴,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,加快农村消费升级,扩大农村消费,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。财政部、商务部决定,在2008年5月底前,选择既有利于改善农民生活,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发展的彩电、电冰箱(冰柜)和手机三大类产品,在山东、河南和四川三省试点。
2008年10月16日,财政部、商务部联合下发了《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》,家电下乡的产品品类和实施区域都得到进一步扩容。方案中最大的变化是将洗衣机纳入家电下乡的范围,并决定在2007年试点省市山东(含青岛)、河南、四川的基础上,新增内蒙古、辽宁(含大连)、黑龙江、安徽、湖北、湖南、广西、重庆、陕西10个省市。 |